融資租賃合同_2019年注會《經濟法》答疑精華
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經進入備考階段了,一些同學在備考注會經濟法時對融資租賃合同存在一些疑問,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具體情況吧!
【例題】甲公司欲購乙公司生產的塔吊,因缺乏資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資租賃;收到乙公司依約發來的塔吊后,甲公司發現并不適用于自己目前在建的工程使用,經甲公司董事會決定將該塔吊按市場價格轉售給不知情的丁公司并完成交付。根據規定,有關本案的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因塔吊不適用,甲公司有權要求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甲公司轉售塔吊的合同經丙公司追認后生效
C.甲公司雖未取得塔吊的所有權,但不導致該塔吊轉售合同無效
D.丙公司發現甲公司的轉售行為后,有權要求丁公司返還塔吊
正確答案:A,B,D
【知識點】融資租賃合同
答案解析:(1)選項A: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時,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2)選項BC: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選項D:丁公司有權主張善意取得塔吊的所有權,丙公司無權要求返還塔吊,但可以請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問題】A為什么錯,感覺答案答非所問?
【答疑】甲公司不能要求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時,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注會經濟法相關知識點理解起來并不是特別容易,遇到問題同學們可以向東奧老師請教,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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