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開始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目前處于預習階段,大家可以根據報考科目合理安排備考時間。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東奧小編根據2015年注會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祝大家備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試用買賣合同。
1、對試用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
2、視為購買的幾種情形:
(1)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2)在試用期內,如買受人已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應視為同意購買。
(3)在試用期內,買受人對標的物實施了出賣、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非試用行為的,應當認定買受人同意購買。
3、買賣合同存在下列約定內容之一的,不屬于試用買賣:
(1)約定標的物經過試用或者檢驗符合一定要求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
(2)約定第三人經試驗對標的物認可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
(3)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調換標的物;
(4)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退還標的物。
以上就是2016年注會考試預習的內容,東奧會計在線祝大家輕松過關!
責任編輯:子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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