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不知不覺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離我們越來越近了,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東奧會計在線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經(jīng)濟法》:承諾。
知識點:承諾
一、承諾期限的起算
1、要約以信件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
2、要約以電話、傳真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二、承諾的遲延與遲到
1、承諾的遲延: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fā)出承諾的,為遲延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遲延承諾應(yīng)視為新要約。
2、承諾的遲到: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nèi)發(fā)出承諾,按照通常情況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為遲到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遲到承諾為有效承諾。
三、承諾內(nèi)容
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nèi)容作出實質(zhì)性變更的,視為新要約。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nèi)容作出非實質(zhì)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nèi)容作出任何變更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nèi)容以承諾的內(nèi)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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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回憶的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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