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反補貼措施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反補貼措施。
【內容導航】:
1.反補貼調查
2.反補貼措施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第四單元對外貿易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反補貼措施
1.反補貼調查
反補貼調查在申請、啟動、實施、終止等方面的條件和程序與反傾銷調查基本相同。略有差異的是,《反補貼條例》規定的終止情形之一是“補貼金額為微量補貼”,而不是“幅度低于2%”。
2.反補貼措施
反補貼措施包括臨時反補貼措施,取消、限制補貼或者其他有關措施的承諾,以及反補貼稅,其具體內容和實施程序與反傾銷措施基本相同。略有差異的是,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不得延長。
【相關鏈接】臨時反傾銷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傾銷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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