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抵押權的設立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抵押權的設立。
【內容導航】:
1.登記生效
2.登記對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第八單元抵押權的內容。
【知識點】:抵押權的設立
1.登記生效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2.登記對抗
當事人以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運輸工具設定抵押,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010年案例分析題)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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