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
【內容導航】:
1.《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第四單元一物二賣的內容。
【知識點】:《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
出賣人就同一標的物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無效情形,買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請求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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