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內容導航】:
1.附條件的法律行為
2.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一章法律基礎知識第二單元法律行為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1.附條件的法律行為
(1)附生效條件的法律行為
在所附條件成就之前,法律行為已經成立;條件成就之后,法律行為發生法律效力。
(2)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
在所附條件成就以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條件成就時,權利和義務則失去法律效力。
【解釋1】所附條件,可以是自然現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為(必須合法),但必須是將來有可能發生、有可能不發生的事實。
【解釋2】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視為條件已經成就;當事人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2.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1)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雖然已經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來之前不發生效力,待期限屆至時,才發生法律效力。
(2)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在約定的期限到來時,該行為所確定的法律效力消滅。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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