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樣品無償贈送給客戶需要開具發票嗎?
本次注冊會計師活學活用我們一起來了解實操中的發票開具。實務中,我們常常遇到企業為了推廣產品,擴大銷售,把展示品等樣品免費贈送給客戶的情況,這時候需要增值稅視同銷售嗎?如果客戶屬于一般納稅人,我們能不能開具專票給客戶呢?
那把樣品無償贈送給客戶需要開發票嗎?這就要看一看《發票管理辦法》是如何規定的:發票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或者收取的憑證。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的款項,收款方應該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和及接受勞務時,應該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但無償贈送沒有實際的收付款行為的發生,所以一般情況下不能開具發票。
但考慮到鏈條式的增值稅,為了保證抵扣鏈條的連續性,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屬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所以應該按照售價計提銷項稅額,相對應的接受贈品的單位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其進項稅額也是可以抵扣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征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2號)第三條關于無償贈送貨物能否開具發票的問題中,明確表示如果一般納稅人將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在受贈者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是可以開具專票給受贈方的。那既然可以開票,就涉及到開票金額的問題。我們怎么確定金額呢?
(1)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售價確定。
(2)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如果無償贈送的是需要繳納消費稅的貨物,例如贈送了高檔化妝品、高檔手表等,那么我們需要在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把消費稅考慮進去,此外,這個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是由國家稅務總局來確定的。
如果受贈方不需要發票,企業也可以不開具發票。但是需要把這筆視同銷售收入作為未開票收入,將銷售額及稅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未開票收入”中。
此外,一部分個體工商也常常發生無償贈送的行為,一部分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也會疑問能否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最新政策,個體工商戶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還想提醒大家的是,開具發票之后,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該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能擅自銷毀。已開具發票的存根聯以及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
總的來說,發票作為企業經營活動的證明,對于企業正常開展經營,應對稅務稽查具有重要作用。當下,國家稅務總局也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技術,對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進行了升級與技術改造。隨著增值稅發票管理的現代化過程不斷推進,電子發票將是未來的發展方向。我們要不斷加強學習,不斷解決相關實務問題。注會準考證打印在即,大家做好準備哦。
文/東奧撰稿人:fay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