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借款籌資_2025年注會財管學習要點
在注會財管考試中,該知識點常與資本成本計算、籌資決策對比、財務風險評估結合命題,要求考生掌握借款成本的稅后計算(考慮利息抵稅)、條款對企業融資靈活性的影響,是理解債務籌資邏輯的重要切入點。
【所屬章節】
第九章:長期籌資
第一節:長期債務籌資
【知 識 點】
長期借款籌資
注意
長期借款的保護性條款
銀行通常對借款企業提出一些有助于保證貸款按時足額償還的條件,將這些條件寫進貸款合同中,就形成了合同的保護性條款。歸納起來有兩類。
一般性保護條款、特殊性保護條款。
一般性保護條款 | 一般性保護條款應用于大多數借款合同,但根據具體情況會有不同內容,主要包括: (1)對借款企業流動資金保持量的規定;(2)對支付現金股利和再購入股票的限制;(3)對凈經營性長期資產總投資規模的限制;(4)限制其他長期債務;(5)借款企業定期向銀行提交財務報表;(6)不準在正常情況下出售較多資產;(7)如期繳納稅費和清償其他到期債務;(8)不準以任何資產作為其他承諾的擔保或抵押;(9)不準貼現應收票據或出售應收賬款,以避免或有負債;(10)限制租賃固定資產的規模 |
提示
針對負債保障方面的,防止償債風險加大的一些常見條款。
特殊性保護條款 | 特殊性保護條款是針對某些特殊情況而出現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主要包括: (1)貸款專款專用 (2)不準企業投資于短期內不能收回資金的項目 (3)限制企業高級職員的薪金和獎金總額 (4)要求企業主要領導人在合同有效期間擔任領導職務等 |
提示
①針對資金用途和投向的特殊限定、②針對高管人員的特殊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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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知識點“長期借款籌資”相關內容,完成該知識點的學習后可以點擊下方模塊,開啟習題練習
注:以上內容選自閆華紅老師《財務成本管理》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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