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成本分配到成本對象_2020年注會《財管》預習知識點
對于有文化的人,學習就是高尚的享受,重視學習是一種寶貴的習慣。注冊會計師財管預習階段知識點已更新,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內容導航】
作業成本分配到成本對象
【所屬章節】
第十五章 作業成本法
【知識點】作業成本分配到成本對象
作業成本分配到成本對象
單位作業成本=本期作業成本庫歸集總成本/作業量
作業量的計算單位即作業成本動因有三類:業務動因、持續動因和強度動因。
1.業務動因
內容 | 通常以執行的次數作為作業成本動因 |
假定 | 每次作業耗用的時間和單位時間耗用的資源相等 |
舉例 | 檢驗完工產品質量作業的次數 |
特點 | 精確度最差,但其執行成本最低 |
2.持續動因
內容 | 是指執行一項作業所需的時間標準 |
假定 | 單位時間內耗用的資源相等,每次作業耗用的時間不等 |
舉例 | 質量檢驗(檢驗不同產品所耗用的時間長短差別較大) |
特點 | 精確度和成本居中 |
3.強度動因
內容 |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將作業執行中實際耗用的全部資源單獨歸集,并將該項單獨歸集的作業成本直接計入某一特定的產品 |
假定 | 單位時間內耗用的資源不等,每次作業耗用的時間不等 |
舉例 | 一般適用于某一特殊訂單或某種新產品試制等 |
特點 | 精確度最高,但其執行成本最昂貴 |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劉更新老師《注冊會計師財管》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