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歆瑤”]東奧會計在線注冊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財管》答疑精選:存貨周轉次數。
【學員提問】
老師你好:存貨周轉次數什么時候分子用銷售成本,什么時候用銷售收入?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計算存貨周轉率時,使用“銷售收入”還是“銷售成本”作為周轉額,要看分析的目的。在短期償債能力分析中,為了評估資產的變現能力需要計量存貨轉換為現金的金額和時間,應采用“銷售收入”。在分解總資產周轉率時,為系統分析各項資產的周轉情況并識別主要的影響因素,應統一使用“銷售收入”計算周轉率。如果是為了評估存貨管理的業績,應當使用“銷售成本”計算存貨周轉率,使其分子和分母保持口徑一致。
祝您學習愉快!
責任編輯:歆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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