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公司流程:企業名稱預核準(工商管理局)。去銀行開立驗資用臨時存款賬戶。注入資本并驗資。正式登記(工商管理局)。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更新時間:2022-03-21 14:27:13 查看全文>>
成立公司流程:企業名稱預核準(工商管理局)。去銀行開立驗資用臨時存款賬戶。注入資本并驗資。正式登記(工商管理局)。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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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兩種形式的區別是派生分立和新設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部分財產依法分出,成立新公司的行為。
新設分立是指原企業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別設立為新的企業。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司法解釋
公司股份回購的情形有: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4)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5)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要約收購被收購公司董事會的義務
(1)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應當對收購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及收購意圖進行調查,對要約條件進行分析,對股東是否接受要約提出建議,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提出專業意見。
(2)董事會針對收購所作出的決策及采取的措施,應當有利于維護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職權對收購設置不適當的障礙,不得利用公司資源向收購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不得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
(3)在收購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約收購完成前,被收購公司除繼續從事正常的經營活動或者執行股東大會已經作出的決議外,未經股東大會批準,被收購公司董事會不得通過處置公司資產、對外投資、調整公司主要業務、擔保、貸款等方式,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
(4)在要約收購期間,被收購公司董事不得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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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購要約的規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禁售義務
采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收購要約的規定
(1)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但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2)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3)在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上市公司收購競爭要約的規定
公司債券暫停上市的規定
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公司最近2年連續虧損。
公司債券的上市條件
判定公司是否需要清算:
1.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因其債權債務由合并、分立后繼續存續的公司承繼,在解散時不需要清算。
2.公司債權債務無人承繼的,在解散時應當清算。
清算程序:
1.通知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公告。
2.債權申報和登記
公司股東變更流程:
前往工商局辦證大廳,找相關負責人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并帶好相關資料到工商局進行營業執照的變更;
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
持稅務變更單到稅務局變更稅務登記證;
持銀行變更單到開戶行變更銀行信息。
股東變更需要的資料如下:
公司增資基本流程: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公司增資所需材料: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開戶許可證原件;法人股東身份證原件;公章、法人章、財務章、股東章;原公司驗資報告復印件;原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會計報表)復印件;銀行上個月對賬單復印件;密碼支付器、金融服務卡(必須提供);網銀動態U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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