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認,不得隨意變更。其中,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只可以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應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計量模式變更時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更新時間:2023-12-22 09:52:01 查看全文>>
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認,不得隨意變更。其中,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只可以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應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計量模式變更時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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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性房地產屬于資產類科目。
(一)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念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企業持有投資性房地產的目的主要有賺取租金和資本增值。資本增值是指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價值減去轉作或購置時的價值或價格后增加或損失的價值。
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項目主要有: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對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權再轉租給其他單位的,不能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2)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的閑置土地,不屬于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3)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業擁有產權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開發活動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投資性房地產折舊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的特征:
1.投資性房地產是一種經營活動;
2.投資性房地產在用途、狀態、目的等方面區別于企業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地產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用于銷售的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包括自行開發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處置投資性房地產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當投資性房地產被處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預計不能從其處置中取得經濟利益時,應當終止確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出售、轉讓、報廢投資性房地產或者發生投資性房地產毀損時,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其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將實際收到的處置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所處置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采用成本模式計量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通常采用成本模式,只有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通常采用成本模式,只有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應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將計量模式變更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房地產買賣的差價),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各項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借方表示投資性房地產增加,貸方表示投資性房地產減少。
企業外購、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應按投資性房地產準則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銀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出售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 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同時,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在轉換日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借記“其他綜合收益”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模式,是指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采用成本計量,與固定資產類似,需計提折舊與減值準備。一般沒有活躍的市場,采用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模式的,之后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為公允價值模式。
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是對經初始計量后價值變動的投資性房地產進行的新起點計量,不僅要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價值變動進行反映,而且要對因價值變動而產生的損益進行反映。
企業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但是, 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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