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屬于什么科目
精選回答
投資性房地產屬于資產類科目。
(一)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念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企業持有投資性房地產的目的主要有賺取租金和資本增值。資本增值是指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價值減去轉作或購置時的價值或價格后增加或損失的價值。
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項目主要有: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對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權再轉租給其他單位的,不能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2)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的閑置土地,不屬于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3)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業擁有產權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開發活動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二)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
1.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條件。
投資性房地產在符合其定義的前提下,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予以確認:
(1)與該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即有證據表明企業能夠獲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而有之。
(2)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2.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時點。
(1)對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其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時點一般為租賃期開始日,即土地使用權、建筑物進入出租狀態、開始賺取租金的日期。但對企業持有以備經營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書面決議,明確表明將其用于經營出租且持有意圖短期內不再發生變化的,即使尚未簽訂租賃協議,也應視為投資性房地產。
(2)對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其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時點為企業將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準備增值后轉讓的日期。
(三)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
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分為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兩種。
1.成本模式是指投資性房地產的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均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外購、自行建造等按照初始購置或自行建造的實際成本計量,后續發生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計入賬面成本,后續計量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相關規定按期計提折舊或攤銷,資產負債表日發生減值的計提減值準備。
2.公允價值模式是指投資性房地產初始計量采用實際成本核算,后續計量按照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按準則規定,只有存在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企業才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可靠證據是指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企業能夠從活躍的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企業一旦選擇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就應當對其所有投資性房地產均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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