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開具_2024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
發票的種類和適用范圍 | 發票領用 | 發票的開具 | 增值稅專用發票 |
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科目在考試中,綜合性比較強,考核的內容可能涉及到很多跨章節內容,這就很考驗同學們對教材知識點的掌握程度,所以同學們要注重考試教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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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的開具(熟悉)
(一)開具發票的范圍
1.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2.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1)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個人款項時;
(2)國家稅務總局認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的。
3.收取款項未發生銷售行為開具的發票
收取款項但未發生經營業務,又需要開具發票的情形,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
收取款項未發生銷售行為開具的發票主要有:
項目 | 內容 |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簡稱“單用途卡”)和支付機構預付卡(簡稱“多用途卡”)售卡或充值時收取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規定,向購卡人或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
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 | 收取預收款時,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
通行費電子發票的不征稅發票 | (1)ETC后付費客戶和用戶卡客戶通過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部分的通行費 (2)ETC預付費客戶選擇在充值后索取發票的預付款 |
建筑服務預收款 | 自2017年7月1日起,建筑服務收到預收款需要開具發票時,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
不征稅自來水 | 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繳納的水資源稅所對應的水費收入不征收增值稅,按“不征稅自來水”項目開具普通發票 |
其他情形 | 代收印花稅、代收車船稅、融資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資產、資產重組涉及的不動產、資產重組涉及的土地使用權和有獎發票獎金支付等情形,都是未發生銷售行為,不征收增值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
(二)發票開具的要求
1.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其中不得變更金額包括不得變更涉及金額計算的單價和數量。
2.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
(1)一般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
①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紅字發票的開具: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不支持作廢操作,發生退貨、電子發票開具有誤等情況,開票人應通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沖減。
②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數據傳送稅務機關:電子發票明細數據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實時傳送稅務機關,進入發票電子底賬庫。
③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紙質發票:打印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2)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簡稱“通行費電子發票”)。
①種類:
a.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征收率(通行費征稅發票)。
b.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征稅”(通行費不征稅發票)。
②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對象為辦理ETC卡的客戶。
3.自2020年2月1日起,下列兩類納稅人不得離線開具發票:
(1)經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大數據分析發現存在涉稅風險的納稅人,不得離線開具發票,其開票人員在使用開票軟件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指定的方式進行人員身份信息實名驗證。
(2)新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的納稅人,自首次開票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離線開具發票,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或不具備風險條件的特定納稅人除外。
4.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
主管稅務機關應區分機動車企業的不同業務類型核定票種。具有向消費者銷售機動車業務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具有其他銷售機動車業務的,應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
5.稀土企業發票開具
從事稀土產品生產、商貿流通的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稀土企業”)銷售稀土產品或提供稀土應稅勞務、服務的,應當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稀土專用發票;銷售非稀土產品或提供非稀土應稅勞務、服務的,不得開具稀土專用發票。
6.備注欄注明經營業務的發票開具
業務 | 備注欄注明信息 |
提供建筑服務 | 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
銷售不動產 | 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
出租不動產 | |
貨物運輸服務 | 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
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 | |
單用途卡或多用途卡 | 銷售方/特約商戶在收到售卡方/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 |
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 | 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 (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
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 | 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后,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發票的稅務機關在發票備注欄備注“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 |
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業個人代理人匯總代開 | 可以比照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發票的備注欄備注相應的匯總代開字樣 |
差額征稅 | 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
異地代開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或建筑服務發票 | 稅務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 |
所屬章節:第六章 稅收征收管理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4年《涉稅服務實務》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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