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_2024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方法 |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相關規定 |
在逆境或困難中經受住考驗,這樣的人生才有價值。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涉稅服務實務》科目基礎知識點,希望同學們可以堅持打卡學習!
推薦:▏涉稅服務實務基礎考點匯總 ▏2024年圖書 ▏2024年好課 ▏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熟悉)
(一)基本規定
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計算并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取得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各項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個體工商戶資產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2.成本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3.費用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4.稅金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除個人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個體工商戶代其從業人員或者他人負擔的稅款,不得稅前扣除。
5.損失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規定扣除。
個體工商戶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收回當期的收入。
6.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7.個體工商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個人所得稅稅款;
(2)稅收滯納金;
(3)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
(5)贊助支出;
(6)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7)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8)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8.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
9.虧損,是指個體工商戶依照規定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小于零的數額。個體工商戶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生產經營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10.個體工商戶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1.個體工商戶扣除項目及標準:
扣除項目 | 標準 | ||
工資薪金支出 | 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準予扣除 | 業主:不得扣除 | |
符合范圍和標準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 從業人員:準予扣除 | 業主:準予扣除 | |
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 從業人員:分別在不超過從業人員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 業主: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分別在不超過該計算基數5%標準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 |
商業保險費 | 除依規定為特殊工種從業人員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不得扣除 | ||
借款費用 | (1)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在當期稅前扣除 (2)發生的合理的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 ||
利息支出 | (1)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2)向非金融企業和個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 ||
撥繳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 從業人員: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的2%、14%、2.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 業主:分別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在規定比例(2%、14%、2.5%)內據實扣除 | |
職工教育經費的實際發生數額超出規定比例當期不能扣除的數額,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
業務招待費 | 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 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
按規定繳納的攤位費、行政性收費、協會會費 | 按實際發生數額扣除 | ||
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 |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 ||
財產保險 | 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 ||
勞動保護支出 | 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 | ||
研發費用、購置費 | (1)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開發費用,以及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而購置單臺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準予直接扣除 (2)單臺價值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按固定資產管理,不得在當期直接扣除 | ||
(二)稅收優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本條優惠政策。(調整)
1.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預繳稅款和匯算清繳時均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0%。
4.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所屬章節:第二章 所得稅納稅審核和納稅申報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4年《涉稅服務實務》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