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納消費稅扣除審核_2024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
征稅范圍的審核 | 已納消費稅扣除審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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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納消費稅扣除審核(熟悉)
對外購應稅消費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的,可對符合條件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和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已繳納的消費稅給予扣除。
(一)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的已納消費稅稅款,應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扣除
1.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或數量×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或稅額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或數量=期初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的買價或數量+當期購進的外購應稅消費品的買價或數量-期末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的買價或數量
2.當期準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
=期初庫存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收回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期末庫存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
(二)外購或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扣稅范圍
1.同一稅目符合規定的可以扣除,不同稅目不得扣除。
2.對于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的金銀首飾(含鑲嵌首飾)、鉑金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不得扣除外購珠寶玉石已納消費稅。
3.允許扣除已納稅款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包括從工業企業、商業企業購進的應稅消費品和進口環節已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4.納稅人從葡萄酒生產企業購進、進口葡萄酒連續生產應稅葡萄酒的,準予從葡萄酒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所耗用應稅葡萄酒已納消費稅稅款。如本期消費稅應納稅額不足抵扣的,余額留待下期抵扣。(新增)
所屬章節:第一章 貨物勞務稅納稅審核和納稅申報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4年《涉稅服務實務》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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