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管理_2024年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
稅務登記管理 | 賬簿、憑證管理 | 納稅申報 |
《涉稅服務實務》第二章是次重點章節,考生在復習本章內容時,著重理解重要知識點,并于考前強化記憶,重點突擊。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同學們整理的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科目預習階段考點,快來一起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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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管理
(一)設立稅務登記
納稅人 | 基本要求 | 辦理程序 | 適用范圍 |
“多證合一”登記模式的納稅人 | 無須單獨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 首次辦理涉稅事宜時,對稅務機關依據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共享信息制作的《“多證合一”登記信息確認表》進行確認,對其中不全的信息進行補充,對不準確的信息進行更正。領取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可作為稅務登記證件使用 |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組織 |
“多證合一”改革之外的其他組織 | 應當依法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件 | 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境外非政府組織等 |
(二)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的適用范圍及時限要求
適用范圍 | 時限要求 |
①改變納稅人名稱、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變住所、經營地點的(不含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 ③改變經濟性質或企業類型的 ④改變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的 ⑤改變產權關系的 ⑥改變注冊資金的 | ①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按規定納稅人須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自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②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
2.自動變更登記信息(新增)
自2023年4月1日起,納稅人在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后,無須向稅務機關報告登記變更信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根據市場監管部門共享的變更登記信息,在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自動同步變更登記信息。
處于非正常、非正常戶注銷等狀態的納稅人變更登記信息的,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在其恢復正常狀態時自動變更。
3.優化跨省遷移稅費服務流程(新增)
①優化遷出流程。納稅人跨省遷移的,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結住所變更登記后,向遷出地主管稅務機關填報《跨省(市)遷移涉稅事項報告表》。
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已繳銷發票和稅控設備,已結清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以及不存在其他未辦結涉稅事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出具《跨省(市)遷移稅收征管信息確認表》,告知納稅人在遷入地承繼、延續享受的相關資質權益等信息,以及在規定時限內履行納稅申報義務。
經納稅人確認后,稅務機關即時辦結遷出手續,有關信息推送至遷入地稅務機關。
②優化遷入流程。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接收到納稅人信息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完成主管稅務科所分配、稅(費)種認定并提醒納稅人在遷入地按規定期限進行納稅申報。
(三)注銷稅務登記
1.“一照一碼”“兩證整合”以外的納稅人
適用范圍 | 時限要求 |
①因解散、破產、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 ②按規定不需要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但經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的 ③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 ④境外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項目完工、離開中國的 ⑤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駐在期屆滿、提前終止業務活動的 ⑥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經國家稅務總局確認終止居民身份的 | 稅務機關在核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虛開發票的,或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等情形的,辦理時限中止 |
2.“一照一碼”“兩證整合”戶注銷登記
(1)已實行“一照一碼”“兩證整合”登記模式的納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前,須先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稅。清稅完畢后,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納稅人持《清稅證明》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
(2)納稅人辦理一照一碼戶或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清稅申報,無須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委托扣款協議書”。稅務機關辦結一照一碼戶或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清稅申報后,委托扣款協議自動終止。
3.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納稅人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時,稅務部門進行稅務注銷預檢,檢查納稅人是否存在未辦結事項。
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的,稅務部門可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而非承諾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納稅人,稅務部門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的;
(2)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企業,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申請稅務注銷的,稅務部門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而非承諾制)。
4.“承諾制”容缺辦理
【具體處理】
(1)資料齊全,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2)若資料不齊,可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
【情形】
(1)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的
(2)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
①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②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③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④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⑤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不符合承諾制容缺即時辦理條件的(或雖符合承諾制容缺即時辦理條件但納稅人不愿意承諾的),稅務部門向納稅人出具《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未結事項),納稅人先行辦理完畢各項未結事項后,方可申請辦理稅務注銷。
5.清稅證明免辦服務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2)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且沒有其他未辦結涉稅事項的。
(四)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
1.納稅人跨區域經營前不再開具相關證明,改為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2.納稅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3.納稅人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內跨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是否實施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自行確定。
4.取消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稅務機關不再按照180天設置報驗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區域經營合同執行期限作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納稅人可向經營地或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續。
所屬章節:第二章 稅收征收管理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3年《涉稅服務實務》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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