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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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五章 納稅申報代理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審核
(一)扣繳申報管理辦法
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預扣或者代扣稅款,按時繳庫,并專項記載備查。上述所稱支付,包括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賬支付和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1.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范圍
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6)財產租賃所得;
(7)財產轉讓所得;
(8)偶然所得。
2.代扣代繳稅款的手續費
稅務機關對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扣繳的稅款(不包括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査補或者責令補扣的稅款),按年付給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領取的扣繳手續費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
(二)自行納稅申報管理
自行申報納稅,是指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內,由納稅人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取得的應稅所得項目和數額,如實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據此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種納稅方法。
1.應辦理申報納稅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1)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2)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3)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6)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2.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
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1)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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