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沒有失敗,只有暫時停止的成功。備考2023年稅務師考試遇到困難是正常的,我們要正視困難。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實務》第五章預習知識點,一起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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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五章 納稅申報代理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一)一般規定
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和復合計稅三種計算方法。
1.從價定率計算方法
在從價定率計算方法下,應納稅額的大小取決于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和適用稅率兩個因素。其基本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2.從量定額計算方法
在從量定額計算方法下,應納稅額的大小取決于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和單位稅額兩個因素。其基本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3.復合計稅計算方法
卷煙、白酒采用復合計算方法。其基本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二)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自產自用,是指納稅人生產應稅消費品后,不是直接用于對外銷售,而是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1.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規定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2.用于其他方面的規定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納稅人將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1.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確定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2.代收代繳稅款
(1)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委托人為消費稅納稅人,受托方是代收代繳義務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納稅人委托個人(含個體工商戶)加工應稅消費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2)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在交貨時已代收代繳消費稅,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髙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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