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預習搶跑:社會保險費申報代理
努力的意義就在于,你可以有勇氣逃離不喜歡的生活。備考2022年稅務師考試,是實現職場進階的一次機會,唯有堅持學習,才能讓自己擁有更多的發展空間。
【內容導航】
社會保險費申報代理
【所屬章節】
第八章 其他稅務事項代理服務
【知識點】社會保險費申報代理
社會保險費申報代理
一、社會保險費基本規定
我國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予以審核。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企業繳費采取“人社、醫保核定,稅務征收”模式辦理,即企業按照現行方式和渠道向人社、醫保部門辦理人員增減變動、申報繳費基數等。企業應在規定的繳費期,按照人社、醫保部門核定的應繳費額,向稅務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二、服務內容
涉稅服務機構可以為單位繳費人提供社會保險登記和變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和社會保險費申報代理服務。
三、重點關注事項
涉稅服務機構代理相關業務時,應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1)應關注企業的實際情況,尤其是人員增減、工資變化等與社會保險費繳納相關的情況和信息;
(2)應關注各事項辦理的時間期限,包括社會保險登記變更,以及繳費工資申報,尤其是申報繳納社保費的期限,避免因未按期繳納被征收滯納金。
(注:以上內容選自焦雪麗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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