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刺考點速記手冊:涉稅鑒證業務內容、基本要求、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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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稅鑒證業務內容和基本要求
項目 | 內容 |
定義 | 鑒證人接受委托,按照稅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對被鑒證人涉稅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鑒定和證明,并出具書面專業意見 |
業務內容 | (1)企業注銷登記鑒證 (2)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 (3)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 (4)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鑒證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 (6)涉稅交易事項鑒證 (7)涉稅會計事項鑒證 (8)稅收權利義務事項鑒證 (9)其他涉稅事項鑒證 |
基本要求 | (1)實行信任保護原則 (2)涉稅鑒證業務與代理服務不相容原則。承辦被鑒證單位代理服務的人員,不得承辦被鑒證單位的涉稅鑒證業務 (3)在業務承接、業務計劃、業務實施、業務結果等鑒證服務各階段,充分考慮對執業風險的影響因素,使執業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
涉稅鑒證業務基本流程
(一)證據收集評價
1.證據收集
鑒證人應根據受托鑒證事項的實際情況,確定鑒證業務需要證據的范圍、類型。
證據范圍主要包括:時間范圍、職權范圍、業務范圍。
證據類型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2.鑒證人可以通過下列途徑,獲取涉稅鑒證業務證據:
(1)委托人配合提供的鑒證材料;
(2)被鑒證人協助提供的鑒證材料;
(3)鑒證人采取審閱、查閱、檢查和盤點、詢問或函證、記錄及其他方法取得的鑒證材料。
3.證據審查
鑒證人應當根據鑒證事項的具體情況,審查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相關性。
(二)鑒證事項評價包括合法性評價與合理性評價。
(注:以上《涉稅服務實務》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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