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會計核算(4)_2021年《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
我們控制不了天氣,但是我們可以掌控自己的心情,否則,又如何去掌控人生。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一起來看看今天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的考點內容吧!
相關推薦:預習必看!2021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匯總
【內容導航】
增值稅會計核算(4)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七章 企業涉稅會計核算
【知識點】增值稅會計核算(4)
增值稅會計核算(4)
第七章 企業涉稅會計核算
二、增值稅會計核算
(一)“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3.“銷項稅額”專欄
(1)核算內容
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提示】退回銷售貨物應沖銷的銷項稅額應用紅字登記。
(2)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提示】若外購貨物發生用途改變用于集體福利,賬務處理:
①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②改變用途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將自產、委托加工、外購的貨物用于對外投資、分配利潤的,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應付股利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將自產、委托加工、外購的貨物用于對外捐贈的,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4.“銷項稅額抵減”專欄
(1)核算內容
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2)賬務處理
發生成本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待取得合規增值稅扣稅憑證且納稅義務發生時,按照允許扣減的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貸: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
【提示】
(1)“銷項稅額抵減”專欄只核算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中,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2)金融商品轉讓項目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核算,單獨設置“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進行核算反映。
(3)簡易計稅項目扣除銷售額而減少的增值稅,不通過“銷項稅額抵減”專欄核算,通過“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
5.“已交稅金”專欄
(1)核算內容
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丁字型賬戶
(2)當月交納當月增值稅額,具體是指:
①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②輔導期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用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用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用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提示】“已交稅金”核算的是企業當月繳納當月增值稅額。企業當月繳納上月應繳未繳的增值稅時,不通過本專欄科目核算,應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3)本專欄不適用于“營改增”的特殊業務的預繳
特殊業務的預繳通過“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核算。
6.“減免稅款”專欄
(1)核算內容
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企業按規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
(2)賬務處理
按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減免稅款”專欄核算,用于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其他收益
過去的事,不后悔;將來的事,不害怕。希望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都能夠順利通過稅務師考試!快一起努力學習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