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務調整基本方法_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每日一考點
備考稅務師的同學們,距離考試還有不到半個月的時間了,大家一定要抓緊時間,將空閑時間有效利用起來,為自己積累更多的知識,下面是財務調整基本方法的考點內容,趕快來看看吧!
【考點:賬務調整的基本方法】
一、賬務調整的作用
根據審查結果,正確、及時地調整賬務,既可防止明補暗退,又可避免重復征稅,保證企業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性。
二、賬務調整的原則
1.賬務處理的調整要與現行財務會計準則相一致,要與稅法的有關會計核算相一致。
2.賬務處理的調整要與會計原理相符合。
3.調整錯賬的方法應從實際出發,簡便易行。
三、賬務調整的基本方法
在一個會計年度結賬前,稅務師查出納稅人的錯賬或漏賬,可以在當期的有關賬戶直接進行調整。調整方法主要有:
(一)紅字沖銷法
紅字沖銷法就是先用紅字沖銷原錯誤的會計分錄,再用藍字重新編制正確的會計分錄,重新登記賬簿。它適用于會計科目用錯及會計科目正確但核算金額錯誤的情況。一般在及時發現錯誤、沒有影響后續核算的情況下多使用紅字沖銷法。
(二)補充登記法
補充登記法就是通過編制轉賬分錄,將調整金額直接入賬,以更正錯賬。它適用于漏記或錯賬所涉及的會計科目正確,但核算金額小于應計金額的情況。
(三)綜合賬務調整法
綜合賬務調整法就是將紅字沖銷法與補充登記法綜合加以運用,一般適用于錯用會計科目的情況。
四、錯賬的類型及調整范圍
(一)對當期錯誤會計賬目的調賬方法
在審查中發現的當期的錯誤會計賬目,可根據正常的會計核算程序,采用紅字調整法、補充調整法、綜合調整法予以調整。對于按月結轉利潤的納稅人,在本月內發現的錯賬,調整錯賬本身即可。在本月以后發現的錯賬,由于以前月份已結轉利潤。所以影響到利潤的賬項還需先通過相關科目最終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調整。
(二)對上一年度錯誤會計賬目的調賬方法
對于不影響上年損益科目的,直接進行調整。對于影響上年損益科目的,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調整。
(三)不能直接按審查出的錯誤數額調整利潤情況的賬務調整方法
1.稅務師審查出的納稅錯誤數額,有的直接表現為實現的利潤,無須進行計算分攤,直接調整利潤賬戶。有的需經過計算分攤,將錯誤的數額分別攤入相應的有關賬戶內,才能確定應調整的利潤數額。后一種情況主要是在材料采購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結轉、生產成本的核算中發生的錯誤,如果尚未完成一個生產周期,其錯誤額會依次轉入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銷售成本及利潤中,導致虛增利潤,使納稅人多繳當期的所得稅。因此,應將錯誤額根據具體情況在期末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本期銷售產品成本之間進行合理分攤。
2.在實際工作中一般較多地采用“按比例分攤法”。其計算步驟如下:
第一步:計算分攤率。
分攤率=審查出的錯誤額÷(期末材料結存成本+期末在產品結存成本+期末產成品結存成本+本期產品銷售成本)
【提示】上述公式是基本計算公式,具體運用時,應根據錯誤發生的環節,相應地選擇某幾個項目進行計算分攤,不涉及的項目則不參加分攤。
第二步:計算分攤額。
期末材料應分攤的數額=期末材料成本×分攤率
期末在產品應分攤的數額=期末在產品成本×分攤率
期末產成品應分攤的數額=期末產成品成本×分攤率
本期銷售產品應分攤的數額=本期銷售產品成本×分攤率
第三步:調整相關賬戶。
將計算出的各環節應分攤的成本數額,分別調整有關賬戶,在期末結賬后,當期銷售產品應分攤的錯誤數額應直接調整利潤數。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時光荏苒,轉眼間考試就要與大家會面了,大家有沒有做好準備呢?小編衷心祝愿考生朋友們在考試中考出好成績,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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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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