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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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七章-企業涉稅會計核算
【知識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當期銷項稅額
其中,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營改增”應稅銷售額扣除規定:“差額征稅”政策
1.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納稅審核:經紀代理服務
(1)扣減銷售額是否是代委托方收取并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2)有無取得規定的抵扣票據。
(3)有無將未取得規定進項稅額扣除憑證的支付也作為扣除項目扣除銷售額。
(4)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是否準確地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2.融資租賃
(1)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
(3)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納稅審核:融資租賃
(1)審核從事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的納稅人是否具備資質,是否經規定的部門批準取得批文或者經營許可證書。
(2)扣扣除的利息支出計算是否準確。
(3)有無把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相混淆而扣除利息支出。
(4)增值稅發票是否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金額是否準確。
3.航空運輸企業的銷售額,不包括代收的機場建設費和代售其他航空運輸企業客票而代收轉付的價款。
2018年1月1日起,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提供境外航段機票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客戶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境外航段機票結算款和相關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提供境內機票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客戶收取并支付給航空運輸企業或其他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的境內機票凈結算款和相關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就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購買方開具行程單,或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4.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客運場站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5.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將火車票、飛機票等交通費發票原件交付給旅游服務購買方而無法收回的,以交通費發票復印件作為差額扣除憑證。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納稅審核:旅游服務
(1)扣除的為服務對象支付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發生金額和扣除項目是否真實。
(2)有無取得有效扣除憑證。
(3)發生上述支出是否出現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
6.房地產開發企業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適用稅率)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
(1)“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包括土地受讓人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時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的拆遷補償費用也允許在計算銷售額時扣除。納稅人按上述規定扣除拆遷補償費用時,應提供拆遷協議、拆遷雙方支付和取得拆遷補償費用憑證等能夠證明拆遷補償費用真實性的材料。
(3)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多個房地產開發企業組成的聯合體)受讓土地向政府部門支付土地價款后,設立項目公司對該受讓土地進行開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由項目公司按規定扣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
a.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公司、政府部門三方簽訂變更協議或補充合同,將土地受讓人變更為項目公司。
b.政府部門出讓土地的用途、規劃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簽署變更協議或補充合同時,土地價款總額不變。
c.項目公司的全部股權由受讓土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
(4)在計算銷售額時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土地價款,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
一般納稅人應建立臺賬登記土地價款的扣除情況,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
(5)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是指當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對應的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是指房地產項目可以出售的總建筑面積,不包括銷售房地產項目時未單獨作價結算的配套公共設施的建筑面積。
納稅審核:房地產開發企業
(1)審核該開發項目是否適用一般計稅方法。
(2)扣除的土地價款是否屬于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項目。
(3)是否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
(4)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的拆遷補償費用在計算銷售額時扣除,是否提供拆遷協議、拆遷雙方支付和取得拆遷補償費用憑證等能夠證明拆遷補償費用真實性的材料。
(5)有無將取得土地過程中發生的其他支出或稅費也作為扣除項目。
(6)多個開發項目按可供銷售建筑面積為依據計算的當期扣除項目金額是否準確。
7.境外單位通過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在境內開展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應以取得的考試費收入扣除支付給境外單位考試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提供“教育輔助服務”繳納增值稅。
就代為收取并支付給境外單位的考試費統一扣繳增值稅。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代為收取并支付給境外單位的考試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8.納稅人提供簽證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服務接受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給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費、認證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服務接受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簽證費、認證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9.納稅人代理進口按規定免征進口增值稅的貨物,其銷售額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貨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款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試點納稅人按照上述規定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價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上述憑證是指:
(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2)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議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3)繳納的稅款,以完稅憑證為合法有效憑證。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價款,以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
納稅人取得的上述憑證屬于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般納稅人“差額征稅”賬務處理: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相關欄目。
發生成本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開發成本等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待取得合規增值稅扣稅憑證且納稅義務發生時,按照允許扣減的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貸: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有夢想就一定要好好努力,遇到再多的挫折也要堅持,堅持才能讓你擁有成功的資格,趕快把握好時機,去實現自己夢想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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