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領用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
備戰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下面是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涉稅服務實務》第五章發票領用和審核代理高頻考點——發票領用,趕快抓緊時間和小編一起學習知識吧!
【內容導航】
發票領用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五章-發票領用和審核代理
【知識點】增值稅普通發票
發票領用
一、領用發票的納稅人范圍
1.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或《營業執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落戶手續后,可以申請領購發票,屬于法定的發票領用對象。
2.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或營業執照,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3.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對按規定需要領用經營地發票的,應在按要求提供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的前提下,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領用。
二、發票領用前的相關事宜
1.發票領購簿的申領
2.發票領用資格的辦理
【普通發票】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或領取《營業執照》辦理落戶手續后,具有領用普通發票的資格,不需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專用發票】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后,可自行選擇登記的當月1日或者次月1日為一般納稅人生效日。一般納稅人自生效之日起可以按照規定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3.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的審批
最高開票限額由一般納稅人申請,區縣稅務機關依法審批。
實行輔導期管理小型商貿批發企業,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10萬元。
4.發票領用數量的審批
自2016年2月1日起,納稅信用A級的納稅人可一次領取不超過3個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信用B級的納稅人可一次領取不超過2個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輔導期納稅人實行按次限量控制,每次領用不得超過25份。
5.專用設備的領購和發行
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或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的納稅人,實行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增值稅發票,應按規定向批準發行的機構領購金稅盤或稅控盤等專業設備。
三、發票領用手續
需要領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領用發票前辦理相應的事宜后,就可以按發票管理規定領用所需要的發票。
隨著增值稅發票管里新系統的推開和稅務機關的稅務管理系統升級,傳統的發票領用方式,正在被新型發票的領用模式替代。發票領用同城統辦和網上領用發票已在許多地區實施,徹底改變了傳統發票領用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實現了足不出戶就能領到所需的發票。
四、發票的印制
凡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財務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納稅人,發票使用量較大或統一發票式樣不能滿足經營活動需要的,可以向省級稅務機關申請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由稅務機關印制。納稅人申請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只限于增值稅普通發票。
五、發票的保管、保存和繳銷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并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
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有人說:“當你真正想要做成一件事情的時候,你會發現自己的力氣是用不完的,汗水是流不盡的。”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為了自己的目標和未來,努力加油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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