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第一章導論-涉稅服務關系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成功往往是在要緊處多一分堅持,失敗往往是在關鍵時少了堅持。下面是涉稅服務關系的確立、變更和終止的考點詳解,小伙伴們速看哦!
【重要考點詳解】涉稅服務關系的確立、變更和終止
一、涉稅服務關系的確立
(一)確立的前提
1.委托項目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2.受托涉稅服務機構及專業人員必須具有一定資格。
3.稅務師承辦業務必須由所在的稅務師事務所統一受理。
4.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書。
(二)確立的程序
1.準備階段:洽談。
2.簽約階段。
二、涉稅服務關系的變更
1.委托代理項目發生變化。
2.稅務師發生變化。
3.由于客觀原因,需要延長完成協議時間。
三、涉稅服務關系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未按協議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者解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師事務所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托人死亡或者解體、破產。
2.委托人自行實施或者授意代理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勸告后仍不停止違法活動。
3.委托人提供虛假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三)委托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備考稅務師考試,夢想是我們行動的起跑線,知識是我們前進的加速器,堅持是我們追逐的步伐,努力是我們成功的秘密法寶。
注:以上內容是由東奧名師講義以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