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稅鑒證服務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
2019年稅務師考試將會在11月9日至10日進行,正在備考稅務師的小伙伴們,你們都準備得如何了?下面是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的高頻考點,趕快一起來看吧!
【內(nèi)容導航】
非涉稅鑒證服務的特點、種類、原則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三章-涉稅服務業(yè)務
【知識點】非涉稅鑒證服務的特點、種類、原則
非涉稅鑒證服務的特點、種類、原則
一、非涉稅鑒證服務有四個特點
1.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為服務對象,服務結(jié)果一般限于委托人使用。
2.涉稅服務范圍和項目寬泛,服務方式靈活。
3.因委托人自身需求觸發(fā)。涉稅服務通常只是辦理涉稅事務,提出意見或建議,不對委托人的涉稅事項作出評價和證明。
4.不一定出具涉稅服務業(yè)務報告。稅務師在提供涉稅信息,代辦納稅事項,采取網(wǎng)絡(luò)或者口頭咨詢時,通常不需要出具涉稅服務業(yè)務報告。
二、非涉稅鑒證服務業(yè)務的種類
1.稅務咨詢類服務:最為常見的涉稅服務,通過電話、書面、晤談等方式解答涉稅問題;通常表現(xiàn)為臨時涉稅咨詢,聘請常年稅務顧問,進行稅收籌劃等。
2.申報準備類服務:為保證委托人依法履行納稅申報,辦理涉稅審批,備案等事宜,收集整理或者填制納稅申報或者辦理涉稅事宜。
3.涉稅代理類服務:接受委托,以委托人名義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其他涉稅事宜。主要有:代理納稅申報,代理發(fā)票管理(領(lǐng)購,保管,代開),代辦稅務登記,代理減免退稅申報,代理建賬建制等。
4.其他涉稅服務。
三、非涉稅鑒證服務遵循的原則
1.合法原則
2.合理原則
不得為納稅人籌劃虛假交易或其他不當行為。
3.勝任原則:妥善處理超出自身專業(yè)能力的業(yè)務委托。
4.責任原則:依照法律規(guī)定和約定履行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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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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