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每日考點: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2018年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考生們要利用好考前時間奮力沖刺。為了幫助大家備考,小編整理了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的重要知識點供大家參考。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500萬元),超過500萬元的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提示】
(1)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選擇按照相關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或選擇繼續作為一般納稅人:
①根據有關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②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報當月(或當季)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
(2)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3)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4)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銷售或者購進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調整轉登記日當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①調整后的應納稅額小于轉登記日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形成的多繳稅款,從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中抵減;不足抵減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②調整后的應納稅額大于轉登記日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形成的少繳稅款,從“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中抵減;抵減后仍有余額的,計入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一并申報繳納。
③轉登記納稅人因稅務稽查、補充申報等原因,需要對一般納稅人期間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進行調整的,按照上述規定處理。
(5)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者連續不超過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轉登記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轉登記納稅人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條件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對提出申請并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1.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2.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二)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1.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
2.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
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確定
2015年4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資格實行登記制,一般納稅人根據不同情況分為:
1.不能登記(自然人個人);
2.必須登記(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
3.申請登記(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但符合條件);
4.選擇登記(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非企業單位、企業、個體工商戶)。
稅務師考試時間為11月10日至11日,考生們要在考前做好準考證打印工作,以免耽誤考試。預祝大家考試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