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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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范圍
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期限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范圍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期限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后15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后15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3.納稅人年終一次性取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在1個納稅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內申報預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
4.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5.除以上規定的情形外,納稅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稅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駕馭命運的舵是奮斗。不抱有一絲幻想,不放棄一點機會,不停止一日努力。稅務師考試備考,考生若想通過考試,就要付出努力,世界上從來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期望不勞而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