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調整及國際磋商與法律責任
稅務師考試距離我們只有兩個多月的時間啦,考生們要在這短短的幾十天里做好大量習題,扎實記好知識點,為考試做好準備。小編今天準備了《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和閱讀。
【內容導航】
調整及國際磋商
法律責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調整及國際磋商與法律責任
調整及國際磋商與法律責任
調整及國際磋商
企業(yè)應自企業(yè)或其關聯方收到轉讓定價調整通知書之日起3年內提出相應的調整申請,超過3年的,稅務機關不予受理。
法律責任
稅務機關依照規(guī)定對企業(yè)進行特別納稅調整后,除了應當補征稅款外,應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加收利息。
1.應當對補征的稅款,自稅款所屬納稅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的期間,按日加收利息。
2.利息率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12月31日實行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計算,并按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
3.特別納稅調整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真正能走過風雨的,唯熱愛與堅守。備考稅務師考試,考生們除了掌握知識點的基本原理,還要掌握不同知識點之間的區(qū)別和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