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資本弱化和反避稅管理?
距離稅務師考試僅剩75天,考生們要利用好剩余的備考時間,加倍努力 。小編今天準備了《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和閱讀。
【內容導航】
資本弱化管理
一般反避稅管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資本弱化管理和一般反避稅管理
資本弱化管理和反避稅管理
資本弱化管理
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提示1】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實際支付的全部關聯方利息×(1-標準比例/關聯債資比例)
【提示2】利息支出包括直接或間接關聯債權投資實際支付的利息、擔保費、抵押費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質的費用。
反避稅管理
稅務機關可依法對存在以下避稅安排的企業,啟動一般反避稅調查:
1.濫用稅收優惠;
2.濫用稅收協定;
3.濫用公司組織形式;
4.利用避稅港避稅;
5.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
【提示】企業應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提供資料證明其安排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
備考稅務師考試,考生們要珍惜時間,嚴格按照計劃進行學習,不偷懶,不懈怠,為了目標奮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