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稅收優惠的審核(1)
稅務師考試即將進入百天倒計時,備考中的考生們要安排好自己的計劃,找到自己的復習節奏,穩中前進,才能堅持到最后哦。
【內容導航】
免征與減征優惠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稅收優惠的審核(1)
稅收優惠的審核
(一)免征與減征優惠
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年度起,三免三減半)
3.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年度起,三免三減半)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提示】技術轉讓收入不作為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
既然選擇遠方,就注定風雨兼程。選擇稅務師考試,注定就會要品嘗與他人不一樣的孤獨。堅持下去吧,還有短短的一百余天,相信勝利就在不遠處向你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