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涉稅鑒證基本業務流程
稅務師備考預習階段由于新的教材和考試大綱尚未發布,可以通過舊教材、老師講義、課程視頻等進行學習,盡量將知識點全面的進行預習。
【內容導航】
涉稅鑒證基本業務流程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三章涉稅服務業務
【知識點】涉稅鑒證基本業務流程
涉稅鑒證基本業務流程
(1)分析評估
稅務師事務所承接涉稅鑒證業務,應當對委托事項進行初步調查和了解,并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評估,決定是否接受涉稅鑒證業務委托:
①委托事項是否屬于涉稅鑒證業務;
②本稅務師事務所是否具有相應的專業實施能力;
③本稅務師事務所是否可以承擔相應的風險;
④本稅務師事務所是否具備獨立性;
⑤其他相關因素。
(2)簽訂業務約定書
①稅務師事務所決定接受涉稅鑒證業務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簽訂涉稅鑒證業務約定書。
②稅務師事務所在承接涉稅鑒證業務時,應當與委托人進行溝通,并對稅務專業術語、鑒證業務范圍等有關事項進行解釋,避免雙方對鑒證項目的業務性質、責任劃分和風險承擔的理解產生分歧。
2.涉稅鑒證業務計劃
稅務師事務所應當指派能夠勝任受托涉稅鑒證業務的稅務師,作為項目負責人具體承辦。
項目負責人根據鑒證事項的復雜程度、風險狀況和鑒證期限等情況,制訂具體的涉稅鑒證業務計劃。
【提示】涉稅鑒證業務計劃確定后,項目負責人可以視情況變化對業務計劃做相應的調整。
3.涉稅鑒證業務實施
(1)稅務師事務所可以為執行涉稅鑒證業務的稅務師配備助理人員,從事輔助性工作。稅務師應當指導和監督助理人員的工作,并對其工作成果負責。
(2)稅務師在執行涉稅鑒證業務過程中,對超出其業務能力的復雜、疑難或其他特殊技術問題,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請求本機構內部或外部相關領域的專家協助工作,或者向相關專家咨詢。稅務師應當以適當形式參與專家的工作,并對專家的工作成果負責。
(3)稅務師執行涉稅鑒證業務,應當對可能影響涉稅鑒證結果的所有重要方面予以關注,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實方面,包括環境事實、業務事實和其他事實;
②會計方面,包括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賬戶,以及交易、事項的會計確認和計量等其他方面;
③稅收方面,包括會計數據信息采集、納稅調整、計稅依據、適用稅率、納稅申報表或涉稅審批表格填寫,以及其他方面。
(4)鑒證人對其鑒證行為合法性的證明責任,不能替代或減輕涉稅鑒證業務委托人或被鑒證人應當承擔的會計責任、納稅申報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其中,鑒證人可以采取下列方法,獲取涉稅鑒證業務證據:
①審閱書面材料;②檢查和盤點(監盤)實物;③詢問或函證事項;④觀察活動或程序;⑤重新執行程序;⑥分析程序;⑦其他方法。
【提示】鑒證人在取得證據時要考慮證據的相關性、合法性、真實性和充分性。
(5)鑒證人從事納稅申報類和涉稅審批類涉稅鑒證業務,必須遵守稅法的規定。
【提示】鑒證人從事其他涉稅鑒證業務,應當根據鑒證事項和目的確定標準。例如將行業內公認的業務標準或單位的內部制度作為標準的,鑒證人要將其作為證據進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