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_25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
行動是治愈恐懼的良藥,而猶豫拖延將不斷滋養恐懼。備考稅務師考試,大家要學習理解知識點。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各位考生一定要勤加練習!
融資租賃合同
概念 |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特征 | 諾成、雙務、有償、要式合同 |
形式 |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
標的物交付 |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
不得擅自變更 |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 |
索賠 | 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
所有權 | 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瑕疵擔保 | 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是,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
保管、使用、維修 |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
租金 |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 |
期限屆滿租賃物歸屬 |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民法典》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
所屬章節:第九章 債法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024考季《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