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法_24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一章近3年平均考查分值約3分,考查題型通常為單選題。下面為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第十一章基礎考點,快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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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法(掌握)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大綱要求:掌握)
企業財產所有權 |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本企業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其有關權利可以依法進行轉讓或繼承 |
事務管理 | (1)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 (2)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應當與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和授予的權利范圍 (3)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應當履行誠信、勤勉義務,按照與投資人簽訂的合同負責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 (4)投資人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會計賬簿 |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
年度報告 |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每年依法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權利和義務(大綱要求:掌握)
1.個人獨資企業的權利(2024年調整)
(1)確定企業名稱和使用企業名稱的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冒用。
(2)企業的用人權:有權自行決定企業內部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有權決定員工的工資、任免和獎懲事項。
(3)占有、使用和處分企業財產的權利。
(4)決定個人獨資企業經營管理的權利。
(5)企業依法獲取經營收益的權利。
(6)其他合法權益。如:個人獨資企業可以依法申請貸款、取得土地使用權;申請商標注冊,依法取得商標專用權;提出專利申請,依法取得專利權;以及依法設立或者撤銷分支機構的權利等。
2.個人獨資企業的義務(2024年調整)
(1)遵守法律、法規,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2)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3)個人獨資企業招用職工的,應當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職工的勞動安全,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
(4)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5)按照法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屬章節:第十一章 個人獨資企業法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024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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