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質權和權利抵押權的區別
精選回答
權利質權和權利抵押權的區別包括,成立條件不同、標的不同和擔保效果不同。
1.成立的條件不同。設立質權的質物必須轉移占有,實際交付到債權人手中才質權才能設立成功。而設立抵押權不需要轉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還是債務人占有即可。
2.標的不同。質權的擔保標的是動產和權利,不動產只能設立抵押權,不得設立質權;而抵押權的擔保標的是不動產、不動產用益物權和動產。
3.擔保效果不同。質權除優先受償以外,因為是把質物轉移給了債權人占有,所以造成出質人的心理壓迫,以促使債務如期歸還。抵押權因為其并不轉移抵押物的占有,所以并不具有這樣的效果。
質權,是指債權人占有債務人或第三人為擔保債務履行而移交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就該財產的變賣價金優先受償的權利。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占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可就該財產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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