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復議程序
不論你在什么時候開始,重要的是開始之后就不要停止。2023年稅務師考試備考預習階段已正式開啟,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的《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五章預習知識點,希望大家快來了解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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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五章 行政復議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復議程序
行政復議申請的條件
(1)申請人合格
申請人明確且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是申請人合格的基本條件。
①行政程序中特定第三人可以成為合格的申請人。即雖非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管理相對人,但其權利直接被該具體行政行為所剝奪、限制或者被賦予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相對人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單獨申請行政復議。這里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就是所謂行政程序中特定第三人。(2022年新增)
②特殊情況下,申請人資格會發生轉移,即有權申請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復議;有權申請復議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申請復議。
(2)有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必須指明被申請人,即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政主體。沒有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復議機關不予受理。
(3)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理由
復議請求是申請人提出的主張。例如,請求撤銷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請求變更不適當的具體行政行為;請求責成被申請人限期履行法定職責;請求責令被申請人賠償損失等。理由是申請人提出來用以支持自己的主張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4)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復議范圍和受理復議機關管轄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提出復議申請,對于不在行政復議范圍內的申請,復議機關不予受理。同時,申請復議必須向有管轄權的復議機關提出,行政機關無權受理不屬于自己管轄的復議案件。
(5)在法定申請期限內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有法定期限的限制,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申請復議的,復議機關不予受理。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除不符合《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申請條件的外,行政復議機關必須受理。
行政復議的受理
1.(決定是否受理前的)審查
受理以復議機關對申請的審查為前提,審查的范圍包括:
(1)是否符合申請的一般條件;
(2)是否超過法定的申請期限(如果復議申請超過申請期限,又無正當理由申請延長的,復議機關不予受理);
(3)是否重復申請(對復議機關已經處理過的行政復議案件,或者正在審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申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實和同一理由向復議機關另行申請復議);
(4)是否重復起訴(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得再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5)復議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表述是否清晰(如果不齊全或不清楚,可以自收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復議申請)。
2.決定是否受理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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