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代履行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2023年稅務師備考,只要足夠堅持,就一定會有所收獲。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四章預習考點,速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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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四章 行政強制法基礎
【知識點】代履行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要求當事人“履行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經催告仍不履行(第1次催告),其后果已經或者將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環境污染或者破壞自然資源的,“行政機關”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1.實施要求
(1)“代履行前”送達決定書(應當載明:①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②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據、方式和時間、標的、費用預算;③代履行人);
(2)代履行3日前,催告當事人履行,當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第2次催告);
(3)代履行時,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派員到場監督;
(4)代履行完畢,行政機關到場監督的工作人員、代履行人和當事人或者見證人應當在執行文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5)代履行的費用按照成本合理確定,“由當事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2.立即代履行
(1)實施條件: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場所的遺灑物、障礙物或者污染物,當事人不能清除。
(2)實施程序:行政機關可以決定立即實施代履行,無須催告。
(3)事后程序: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事后立即通知當事人,并依法作出處理。
【總結:法律文書載明事項】 | |
催告書 | 代履行決定書 |
(1)履行義務的期限 (2)履行義務的方式 (3)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4)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 (1)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 (2)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據、方式和時間、標的、費用預算 (3)代履行人 |
查封、扣押/凍結決定書 | 強制執行決定書 |
(1)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 (2)查封、扣押/凍結的理由、依據和期限 (3)查封、扣押場所、設施或財物的名稱、數量等/凍結的賬號和數額 (4)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5)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2)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3)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4)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 (5)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 |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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