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機構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把懶惰的情緒放一邊,把喪氣的話收一收,雖然前路艱辛,但努力的人總能獲得成功。這次努力的備考,或許將成為你命運的轉折點!
【內容導航】
行政復議機構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五章—行政復議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復議機構
行政復議機構
行政復議機構是行政復議機關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辦事機構;不是行政主體,沒有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職權,在行政復議期間發現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可以制作“行政復議建議書”,向有關機關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行政執法的建議。
【提示】行政復議機關有權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在行政復議期間發現被申請人或者其他下級行政機關的相關行政行為違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復議意見書”。
【千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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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石穿、鐵杵磨針這類的典故告訴我們努力總會成功,努力的人運氣都不會太差。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學習也是一樣的,持之以的努力換來的必將是成功的喜訊。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