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概念_2019《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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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行政行為的概念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一部分-行政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行為的概念
行政行為的概念
廣義上講,行政行為即行政活動方式,既包括行政法律行為,也包括行政事實行為。
狹義的行政行為,僅指行政法律行為。
(1)行政法律行為
行政法律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實施行政管理和服務活動、行使行政職權或履行行政服務職能過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旨在產生某種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2)行政事實行為
行政事實行為,是指行政主體不以實現某種特定的法律效果為目的,而以影響或者改變事實狀態為目的實施的行為。例如,氣象報告、告知補正資料等通知性行為。
事實行為,本身不以產生法律效果為目的,無論行為人意思如何,相關效果是直接由法律強制規定。
比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對行政相對人的毆打行為,行政機關肯定不會以毆打相對人為目的,但產生侵害相對人權利的事實效果,依法律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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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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