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_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答疑精選
你若不想做,會找一個或無數個借口;你若想做,會想一個或無數個辦法。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其他同學在備考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所遇到的問題與東奧答疑吧!
【學員提問】
老師,請問行政許可里面的登記許可和行政登記有什么區別?
【相關例題】
甲公司欲購買乙公司的某項專利,在雙方談判過程中甲公司無意中得知乙公司該專利的生產方法,在將該專利泄露給丙公司后終止談判,給乙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甲公司的行為屬于( )。
A.締約上的過失
B.無因管理
C.不當得利
D.合同之債
正確答案:A
【知識點】債的發生原因
答案解析 :
締約上的過失是指當事人在締約過程中具有過失,從而導致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或不被追認,使他方受到損害的情況。受害一方享有請求過失一方賠償的權利,形成債的關系。
【東奧答疑】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二者的區別:
(1)行政許可分類中的登記屬于行政許可,是對建立特定法律關系的確定,其性質是確定特定的主體資格,主要功能是證明及社會公示。在登記前,相對人是不能取得這種主體資格的,比如企業登記。在登記類許可中,行政機關是具有一定裁量權的,會審查相對人的相關資質,對不符合條件的,是不會準予登記的。(2)行政登記是行政機關以發放證書或其他證明文書的形式進行管理的一種手段,其目的在于建立一種秩序,其結果并不會使相對人獲得從事某種行為的資格和權利。行政登記在大多數情況下屬于履行義務,如稅務登記。另外,行政機關在行政登記程序中一般沒有裁量權,只要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事實,行政機關就必須予以登記。您再理解一下哈。天道酬勤,加油!
成功是一種觀念,致富是一種義務,快樂是一種權力。讓我們通過努力,爭取順利通關2019年的稅務師考試,并去迎接未來吧!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教務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