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代位權
稅務師考試報名將于4月中旬開始,考生們要馬上進入備考狀態(tài),抓緊時間備考,為了幫助大家學到更多的知識點,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以下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
【內(nèi)容導航】
代位權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債法
【知識點】代位權
代位權
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次債務人)享有的到期債權,危及債權人債權實現(xiàn)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
代位權行使的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務人的懈怠行為必須是債務人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nèi)容的到期債權。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權人的債權已到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所謂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yǎng)關系、撫養(yǎng)關系、贍養(yǎng)關系、繼承關系產(chǎn)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yǎng)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2019年稅務師考試時間為11月9日-10日,考生們要做好萬全的準備,信心充足的迎接考試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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