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留置權
稅務師備考正在進行,考生們要利用預習階段多了解教材,熟悉考試內容。東奧小編整理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的知識點,一起來看。
【內容導航】
留置權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物權法
【知識點】留置權
留置權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當債務人逾期不履行與該動產有關的債務時,得留置該動產的擔保物權。
其中,債權人稱為留置權人;被留置的動產稱為留置財產。
留置權成立條件:
1.債權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如保管合同;
2.占有的動產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
3.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
2019年稅務師報名將于4月中旬開始進行,請考生們耐心等待,提前做好報名準備,積極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