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民事權利的變更和消滅
稅務師備考期間,考生要對知識點熟練掌握。小編幫各位考生準備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的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內容導航】
民事權利的變更
權利的消滅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民法總論
【知識點】民事權利的變更和消滅
民事權利的變更和消滅
民事權利的變更
1.權利內容的變更
(1)權利的量變,如所有權因添附而擴大、債權因部分清償而縮小等。
(2)權利的部分質變,如所有權因標的物的抵押而產生負擔從而變得不再圓滿、無息債權變為有息債權等。
2.權利效力的變更
如具備公力救濟權的債權因債務人行使訴訟時效之永久抗辯權而淪為自然債權等。
權利的消滅
1.權利的絕對消滅,即權利本身不復存在。
2.權利的相對消滅,是指權利由前手移轉于后手,其本身并不消滅。
如贈與物的所有權因交付而自贈與方移轉至受贈方。對贈與方而言,謂“權利的相對消滅”;對受贈方而言,則謂“權利的繼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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