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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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行政強制法律制度
【知識點】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
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
(1)行政復議期間被申請人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影響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但是,申請人依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除外。
(2)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停止執行:
①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②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③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④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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