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許可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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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行政許可概述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行政許可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許可概述
行政許可概述
一、行政許可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1.行政許可的特征
特征詳述 | |
行政許可 | (1)是“依申請”的行政行為 |
(2)是“外部”行政行為 | |
(3)是一種“事先控制”的管理性行為 | |
(4)是一種經“依法審查”的行為 | |
(5)是一種“授益”行政行為 | |
(6)一般為“要式”行政行為 |
【幾個相似概念】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確認、行政登記
2.與行政審批的聯系與區別
行政許可 | 行政審批 | |
兩者關系 | 部分行政審批屬于行政許可 | 可以是許可審批,也可以是確認審批 |
進行方式 | 依申請進行 | 依申請或者依職權進行 |
對象范圍 | 外部行為 | 外部行為、內部行為 |
典型實例 | 持槍許可、漁業捕撈許可 | 企業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減稅免稅審批、稅收保全的批準 |
3.與行政確認的聯系與區別
行政許可 | 行政確認 | |
表現形式 | 準予從事特定活動 | 宣告某項法律事實或者法律關系是否存在 |
進行方式 | 依申請進行 | 依申請或者依職權進行 |
關鍵區分標準 | 相對人的權利產生于行政機關“作出決定之后” | 相對人的權利產生于行政機關“作出決定之前” |
典型實例 | 持槍許可、漁業捕撈許可 |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火災事故原因和責任認定 |
4.與行政登記的聯系與區別
行政許可 | 行政登記 | |
權利不同 | 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 一般沒有裁量權 |
目的不同 | 對行政相對人的行為事先加以嚴格控制 | 是建立一種秩序,是國家進行法律控制的輔助手段 |
對象不同 | 法律作一般性禁止的行為 |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行政機關以書面進行記載的事實 |
結果不同 | 被許可人獲得從事某種行為的資格和權利 | 不一定產生行政許可的后果,多數情況下登記屬于履行義務 |
二、《行政許可法》的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概覽 | |
(1) |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須遵循“法定原則” |
(2) |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
①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應當公布,未經公布,不得作為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 | |
②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 | |
③《稅務行政許可問題公告》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稅務機關應當在辦稅服務廳或者其他辦公場所以及稅務機關門戶網站,及時公布本機關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進展和結果(輕一最后) | |
(3) | 便民和效率原則 |
(4) | 救濟原則: |
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 |
②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 |
③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 |
(5) | 信賴保護原則 |
(6) | 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非經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原則 |
(7) | 監督原則 |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正不斷更新,在學習時應注意將易混淆知識點重點學習,通過習題將知識點學習進行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