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刑事訴訟參與人
稅務師備考無論選擇哪種學習方法,都要對教材進行系統的學習,以免知識點有所遺漏,提前的預習可以有效的縮短基礎學習的過程,提高學習效率。
【內容導航】
刑事訴訟參與人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知識點】刑事訴訟參與人
刑事訴訟參與人
包括 | 刑事訴訟當事人 | (1)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 |
其他訴訟參與人 | (1)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 | |
不包括 | 偵查人員、公訴人(檢察人員)、審判人員(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
其他訴訟參與人 | |
法定代理人 | 依照法律規定對被代理人負有專門保護義務并代其進行訴訟的人,如被代理人的父母 |
訴訟代理人 | 接受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參加訴訟的人,可以是律師、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等 |
辯護人 | 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參加訴訟并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進行辯護的訴訟參與人,可以是律師、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等 |
證人 | 當事人以外的,就自己知道的案件情況向司法機關作證的人 |
鑒定人 | 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者聘請,運用專門知識和技能,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判斷的訴訟參與人 |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刑事訴訟的內容不多,但出題的靈活性較高,應注意案例分析題的練習,以從容的應對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