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民事訴訟概述
對于初次備考稅務師的考生,由于對各科目知識架構沒有概念,學習時難免會手忙腳亂,可以參考老師的學習計劃建議進行學習。
【內容導航】
民事訴訟概述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知識點】民事訴訟概述
民事訴訟概述
(一)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
1.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是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因這些活動而產生的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
2.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是指調整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民事訴訟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二)公開審判制度
1.案件審理公開
《民事訴訟法》第134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1)通常公開審理;
(2)一律不公開審理:①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②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③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
(3)經當事人申請才不公開審理:①離婚案件;②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2.合議庭評議一律不公開
3.判決要公開
公眾有查閱裁判權。
(三)民事訴訟受案范圍
《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1.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財產權和人身權糾紛。
2.因勞動關系引起的糾紛,法律明文規定依照民事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
3.其他法律明文規定應依照民事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
(1)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失蹤人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等非訟案件;
(2)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3)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預習知識點已經更新到了民事訴訟章節,所涉及的內容并不多,可以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學習,沒有太難的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