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內容導航】:
1.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4篇第三章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第一節刑事訴訟法概述的內容。
【基礎考點】: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1.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
(1)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2)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
(3)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4)例外情況
①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
②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監獄對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進行偵查,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辦理刑事案件,適用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各民族公民都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5.審判公開
(1)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刑事訴訟法》另有規定的外,一律公開進行。
(2)可以不公開審理的情形(2013年調整)
①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
②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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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
民事訴訟 |
刑事訴訟 |
應當不公開 |
(1)涉及國家秘密 (2)涉及個人隱私 (3)法律另有規定 |
(1)涉及國家秘密 (2)涉及個人隱私 | |
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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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案件 (2)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
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7.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無罪推定)
對于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經法律規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其有罪之前,不得將其視為罪犯。
8.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
9.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偵查階段),或者不起訴(審查起訴階段),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審判階段):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10.司法主權
11.法律監督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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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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